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荣誉与责任不对等

来源: | 作者:glzcdcom | 发布时间: 2488天前 | 268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近来,发现学术作品被人整篇使用,寻到责任单位与责任人,应该是很明确的,有组织编写单位与主编、副主编、还有审稿人。其中一个主编说,我仅是看了一下稿子,你可以去寻某单位,他们会解决的,笔者了解此主编,对此类现象也十分反感。

然后去寻责任单位与另一个主编、副主编,此主编与副主编看了材料后说:“基本重复”,用词十分巧妙,还要再联系此章的作者,看作者有何意见?然后再商量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办法。

上述方法,应该是解决问题的途径,但笔者与二位主编、一位副主编反映此事,三位主要荣誉人却没有一点歉意,好象此类事,是其他撰编人的责任。

由此,不禁纳闷,编一本书出版的时候,主编、副主编、审稿是一种荣誉,荣誉有相对应的责任。当出问题的时候,一个一个推卸责任,好象与主编、副主编、审稿人无关一样。

不想追究具体是哪一个人做了“基本重复”的事,因为接下去,很可能是“临时工”干的,即使不是临时工干的,知道某人做了“基本重复”的事,于心态是无益的。

 

2012年9月5日